综上所述。在法治建设的过程中,法律制度体系,以及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法律文化、法律精神、法律价值观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是实现法治社会的精神内涵和固有要求。在法治社会中,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其实质就是追求“程序公正”基础之上的“实体公正”。而实体公正的前提是程序公正。本文拟从法理学的角度来研究法律程序的一般理论,讲述了法律程序的价值内涵以及遵循法律程序对法治建设的意义。然后对法律程序价值的正当性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明确了我国法律程序价值的理论构想。明白在我国法治社会的建设过程中,只有充分坚决地捍卫法律程序公正,才能充分保障实体的公正,从而真正的实现法律程序价值。 参考文献: [1]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 [2]季卫东.法律程序的意义.中国社会科学.1993. |